根據(jù)《聚乙烯(PE)燃氣管道非開挖定向鉆施工管道定位試驗方案》,選取某工程聚乙烯(PE)燃氣管道非開挖定向鉆施工管段進行定位試驗,現(xiàn)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工程概況
××東路(××電廠—××路)市政燃氣管道工程位于××市×崗區(qū)平×街道,設計全長1350m,其中包括主管道1290m,采用PE100Ф315PE管道;一條60m過路管,采用PE100Ф200PE管道。受到現(xiàn)場條件限制,工程全部設計在××東路北側快車道下。管道路由需要穿過一處公交車站臺,穿越一條地下河道,還要穿過相鄰的兩個交叉路口,同時在交叉路口之間鋪設一條過路管至××東路南側。按照設計方案及政府交通管理部門的要求,以上五段管道合計近700m不能開挖,采取了非開挖定向鉆施工工藝。
二、非開挖定向鉆施工管段數(shù)量和總長度
非開挖定向鉆施工管段共5段,分別為150m、230m、140m、90m及60m。
三、釘型電子標識器埋設
此段共埋設13個釘型電子標識器。
(一)鉆進軌跡跟蹤
定向鉆施工人員在定向鉆進的同時,利用地面導向儀實時跟蹤記錄,并在路面每30m間距處地面標識,在最后一遍擴孔時對前次記錄再復核一次,確認無誤。
(二)釘型電子標識器埋設
由于路面全部為砼路面,施工人員用Φ16*350的沖擊鉆頭,從路面豎直鉆進約35cm,再將釘型電子標識器放入孔洞內,并及時回填素土及石粉沙。(混凝土后瀝青封堵)
鉆孔
放入孔洞
(三)復核檢測
該工程已經于20××年12月竣工驗收,根據(jù)施工單位提供的測量數(shù)據(jù),供氣單位的竣工測量復核時,能夠準確探測到釘型電子標識器。
四、結論
(一)釘型電子標識器能夠清晰地標示管道水平位置。
(二)釘型電子標識器的檢測信號清晰,抗干擾性能好,檢測數(shù)據(jù)準確。
五、注意事項
(一)管道基本數(shù)據(jù)必須同步跟蹤定向鉆進軌跡,并如實做好記錄。
(二)由于釘型電子標簽主要用于管道平面位置的定位及標識,并不能如實反映管道真實管位,定向鉆的基本數(shù)據(jù)數(shù)據(jù)應包括坐標、管道埋深等,埋設的釘型電子標簽應進行編號,并應與管道基本數(shù)據(jù)一一對應。
(三)管道回拖完成后應立即埋設釘型電子標識器,并做好記錄,不可事后補埋;應將埋設釘型電子標識器處的軌跡點確定,歸檔至竣工資料。
(四)定向鉆進軌跡記錄和電子標識器埋設應在監(jiān)理單位旁站監(jiān)理下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