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券網訊(記者 阮曉琴)全國股轉公司6月13日披露了對茂余燃氣通報批評的紀律處分。
全國股轉公司稱,經查明,茂余燃氣存在以下違規(guī)事實:2015年11月至2016年6月期間,茂余燃氣為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劉開全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yè)累計提供擔保5筆,擔保金額合計5300萬元,占掛牌公司2015 年末經審計凈資產的387.66%。上述5筆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未履行公司內部審議程序,也未進行信息披露,構成違規(guī)對外擔保情形,違反了信息披露規(guī)定。
鑒于上述違規(guī)事實和情節(jié),全國股轉公司給予茂余燃氣通報批評的紀律處分;給予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時任董事長劉開全通報批評的紀律處分。
上述懲戒將計入全國股轉公司誠信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