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設備更新行動的政策達18項,包括工業(yè)、交通、農(nóng)業(yè)、建筑等領域設備更新。具體來看,方案通過試點激勵、資金獎補、融資租賃等方式,并運用政府采購、貸款貼息等綜合性政策支持設備更新。如支持燃氣管道及設施設備換新,各地在明確燃氣管道權屬的前提下,引導推進燃氣管道設備設施換新,省級財政對市縣予以獎補。
支持消費品以舊換新行動的政策有4項,包括支持汽車以舊換新、電動自行車淘汰更新、綠色智能家電以舊換新、家裝廚衛(wèi)換新四大方面。具體來看,方案新增立減立補、定額補貼等多樣化優(yōu)惠方式,如個人消費者在參與政策實施的家電零售企業(yè)購買符合條件的家電產(chǎn)品,可以按照剔除所有折扣優(yōu)惠后成交價格的10%左右享受立減補貼,進一步激發(fā)消費潛能。
支持回收循環(huán)利用方面,今后,浙江將依托縣域商業(yè)體系、一刻鐘便民生活圈等建設,加大基層回收站點布局,鼓勵地方因地制宜制定政策,支持廢舊家電等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省級財政也將對市縣予以獎補。
支持標準提升方面,通過省級適當補助,鼓勵市縣加大對標準實施、監(jiān)督和評估的資金保障力度等方式,推動開展全省“換新”工作國家標準、重要地方標準、“浙江制造”標準實施推廣。其中,對牽頭制定并完成發(fā)布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國家標準和重要地方標準的,省級財政給予補助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