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記者,問你一個問題,疫情期間為什么燃氣公司把居民戶燃氣費漲價了呢?”8月17日,一位開封市民給記者發(fā)來微信,他說:“開封新奧燃氣公司這個月一立方漲了7分錢。”
此前,記者并未受到任何關于開封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氣調價的信息,于是記者向另一位市民朋友求證,這位市民查詢了自己最近一次買氣單據后,發(fā)現單價仍為2.57元。
開封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氣究竟?jié)q價了沒有?記者來到開封市發(fā)改委尋求答案。
開封市發(fā)改委價格管理科負責告訴記者:開封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氣確實漲價了,但不是開封市自主調價,而是執(zhí)行國家和省發(fā)改委要求調整民用天然氣疏導價格的政策。
這位負責人向記者提供了“汴發(fā)改價管[2020]271號”文件——《關于進一步疏導我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氣價格的通知》。這份通知顯示“按照河南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轉發(fā)<國家發(fā)展改革委關于理順居民用氣門站價格的通知>的通知》(豫發(fā)改價管[2018]456號)文件精神,根據我省城鎮(zhèn)燃氣銷售價格和上游管道天然氣價格聯(lián)動機制,經市政府同意,現就進一步疏導我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氣價格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居民用一檔銷售價格由現行2.57元/立方米調整為2.64元/立方米,上調0.07元/立方米。學校、幼兒園、養(yǎng)老福利結構生活用氣優(yōu)惠政策不變,價格相應調整。二、居民用二檔階梯價格根據省發(fā)改委指導意見按照1:1.3比例進行上調,由現行3.35元/立方米調整為3.43元/立方米。三、低保用戶每月用氣量30方以下部分依舊按調整前2.22元/立方米標準執(zhí)行。四、以上價格自2020年7月1日起執(zhí)行。2020年7月抄見氣量仍按照調整前價格執(zhí)行,2020年8月抄見氣量按調整前后平均價格執(zhí)行,2020年9月1日起抄見七郎執(zhí)行調整后價格。”
據了解,2018年,國家發(fā)展改革委下發(fā)通知,要求將居民用氣由最高門站價格管理改為基準門站價格管理,價格水平按非居民用氣基準門站價格水平(增值稅稅率10%)安排,各省(區(qū)、市)基準門站價格見附件。供需雙方可以基準門站價格為基礎,在上浮20%、下浮不限的范圍內協(xié)商確定具體門站價格,實現與非居民用氣價格機制銜接。方案實施時門站價格暫不上浮,實施一年后允許上浮。居民與非居民用氣門站價差較大的,此次最大調整幅度原則上不超過每千立方米350元,剩余價差一年后適時理順。上述方案自2018年6月10日起實施。
價格管理科負責人告訴記者:由于開封市錯過了當時的調價窗口期,原本應于2019年完成的調價晚了一年,由此造成的損失由新奧燃氣自行承擔了。按照省發(fā)改委最新的要求,這次疏導價格的調整必須于7月底之前完成。這次屬于國家主導的調價,不是開封市價格管理部門自主調價。如果是開封市的自主調價,就需要經過制訂調價方案、面向社會征求意見,召開聽證會等程序。因此這次調價價格管理部門要求新奧燃氣在營業(yè)廳的顯著位置張貼通知告知市民。由于很多開封市民使用的是預付費卡,可能沒有注意到這次調價。
新奧燃氣營業(yè)廳張貼的調價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