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中的非居民用氣是指除“居民生活用氣、學校教學和學生生活用氣、養(yǎng)老福利機構用氣等”以外的生產(chǎn)生活用氣,包括集中供熱用氣。居民用氣包括炊事用氣、家庭壁掛鍋爐采暖用氣和炊事用氣+家庭壁掛鍋爐采暖用氣。
【居民集中供暖用氣價格每立方米上調0.20元】
《關于理順非居民用天然氣銷售價格的通知》中提出,根據(jù)國家發(fā)改委《關于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氣門站價格并進一步推進價格市場化改革的通知》《關于理順居民用氣門站價格的通知》要求,經(jīng)西寧市政府同意,非居民用天然氣銷售價格調整如下:
●居民集中供暖用氣價格由每立方米1.21元調整為每立方米1.41元,每立方米上調0.20元;
●行政事業(yè)等單位集中供暖用氣價格由每立方米1.39元調整為每立方米1.59元,每立方米上調0.20元;
●工業(yè)用氣價格由每立方米1.71元調整為每立方米1.91元,每立方米上調0.20元;
●商業(yè)用氣價格由每立方米2.08元調整為每立方米2.28元,每立方米上調0.20元;
●公交CNG站用氣價格由每立方米1.64元調整為每立方米1.84元,每立方米上調0.20元;
●社會CNG站用氣價格由每立方米1.73元調整為每立方米1.93元,每立方米上調0.20元;
●社會車輛(含出租車)加氣氣價由每立方米3.00元調整為每立方米3.20元,每立方米上調0.20元。
【居民用天然氣價格每立方米上調0.13元】
根據(jù)國家發(fā)展改革委《關于理順居民用氣門站價格的通知》和省發(fā)改委《轉發(fā)國家發(fā)展改革委關于理順居民用氣門站價格的通知》要求,今年9月12日,西寧市召開了調整城市居民用天然氣銷售價格聽證會,通過了西寧市調整居民天然氣銷售價格方案。經(jīng)西寧市政府同意,對城市居民用天然氣銷售價格調整如下:
●居民用氣(炊事用氣)價格由每立方米1.48元調整為每立方米1.61元,每立方米上調0.13元;
●居民用氣(家庭壁掛鍋爐采暖用氣)價格由每立方米1.30元調整為每立方米1.43元,每立方米上調0.13元;
●居民用氣(炊事+家庭壁掛鍋爐采暖用氣)價格由每立方米1.34元調整為每立方米1.47元,每立方米上調0.13元。
據(jù)測算,城鎮(zhèn)居民家庭每戶每月基本生活用氣20立方米左右,按調價幅度每立方米0.13元測算,每月增支2.60元左右,每年增支31.20元左右。以覆蓋區(qū)域內80%的居民家庭用戶的用氣量確定,西寧市城鎮(zhèn)居民分戶采暖每戶每年用氣1000立方米左右,按調價幅度每立方米0.13元測算,每年增支130元左右。
【解除單次銷售限制增加網(wǎng)點】
為方便群眾購氣,中油燃氣公司將解除天然氣單次銷售限制,按照非供暖期(4月16日—10月14日)單次每月銷量200立方米(3個月用量)以上、供暖期(10月15日—次年4月15日)單次銷量1000立方米(2個月用量)以上銷售,讓群眾少跑路。改造提升繳費系統(tǒng),增設繳費網(wǎng)點,增加天然氣單次銷售數(shù)量,積極運用智能化方式,開通網(wǎng)上繳費功能,最大程度方便群眾購氣。
在保障平穩(wěn)運行方面,西寧市要求用氣終端銷售價格調整前,燃氣企業(yè)不得擅自停氣或臨時增加限購措施,維護天然氣市場正常秩序。完善冬季采暖期保供預案,做好應急處置方案的啟動準備。西寧市還將加大價格巡查力度,依法查處燃氣企業(yè)通過改變計價方式、增設環(huán)節(jié)、強制服務等方式提高或變相提高價格以及串通價格等價格違法違規(guī)行為,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值得一提的是,西寧市原本計劃天然氣和集中供暖價格調整在10月15日同步實行。考慮到整月便于計價,同時給廣大群眾再節(jié)省半個月調價費用,讓群眾得實惠,所以調價相差半個月,沒有同步實施。實際上,天然氣11月1日調價后,集中供暖調價聯(lián)動機制推遲1個月實行,也就是12月1日調整天然氣集中供暖價格,再給群眾讓利1個月。(周建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