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去年國家發(fā)展改革委下發(fā)關于調整天然氣價格的通知以來,關于天然氣價格調整的問題受到市民關注。9月15日,本報刊登了西寧市將召開調整城市天然氣集中供暖價格聽證會的公告。9月16日,記者就此次我市將調整天然氣集中供暖價格的有關情況采訪了市發(fā)展改革委。
省內天然氣門站價格已上漲
據市發(fā)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介紹,此次調價主要是因為國家加快推進天然氣改革步伐,從去年以來先后兩次調整天然氣門站價格,為疏導國家天然氣調價對居民天然氣集中供熱的影響,保障供熱企業(yè)正常供熱而進行的。
去年7月份,按照市場化取向,建立起反映市場供求和資源稀缺程度的與可替代能源價格掛鉤的動態(tài)調整機制,逐步理順天然氣與可替代能源比價關系,最終實現天然氣價格完全市場化的思路,國家發(fā)展改革委下發(fā)關于調整天然氣價格的通知,調整非居民用天然氣門站價格,居民用天然氣價格不進行調整。
今年3月20日和8月10日,國家發(fā)展改革委又下發(fā)了關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氣階梯價格制度的指導意見和關于調整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氣價格的通知,分三檔提出居民用氣實行階梯價格制度,提高了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氣門站價格。經國家兩次天然氣門站價格的調整,青海省內的天然氣門站價格已上漲。
居民生活用氣等則不受影響
該負責人告訴記者,由于非居民用天然氣中包含居民集中供暖、出租車和公交車運輸用氣等,所以隨著天然氣門站價格的調整,居民集中供暖和出租車用氣調整勢在必行。但居民用氣,包括居民生活用氣、學校教學和學生生活用氣、養(yǎng)老福利機構用氣等則不受影響。去年國家出臺調整通知后,我市沒有承接及時疏導國家天然氣調價對居民天然氣集中供熱的影響,是因為去年西寧市居民價格消費指數偏高,為此非居民用天然氣價格調整暫緩。另外,非居民用氣中所涉及的公交車天然氣價格,根據省政府要求兩年內將不進行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