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貼對象
北京燃氣集團用戶享補貼
北京市市政管委介紹說,去年采暖補貼對象為:2008年3月15日前已通氣使用的城市管網(wǎng)范圍內分戶自采暖用戶,不包括躉售區(qū)域內的同類用戶。2008年至2009年采暖季查表對象為:2008年11月15日前在北京市燃氣集團統(tǒng)計在冊的已通氣使用的城市管網(wǎng)范圍內分戶自采暖用戶,不包括躉售區(qū)域內的同類用戶。2007年至2008年采暖季新通氣的自采暖用戶,從通氣之日起計算采暖補貼用量。
補貼方式
POS機直接寫入用戶燃氣卡
北京市城市管網(wǎng)范圍內分戶自采暖用戶2007年至2008年采暖季補貼工作與2008年至2009年首次查表將同時進行,但是由不同的團隊人員完成。
2008年至2009年首次查表時間為即日起至2008年11月15日。去年的查表是為了計算2007年至2008年采暖季補貼量,今年的查表是為了計算2008年至2009年采暖季補貼量。2007年至2008年城市管網(wǎng)范圍內分戶自采暖用戶用氣每立方米補貼0.15元。補貼形式以天然氣形式予以補貼,不是以現(xiàn)金形式補貼。符合城市管網(wǎng)范圍內分戶自采暖用戶補貼條件的用戶,市燃氣集團組織人員持POS機入戶將天然氣補貼量直接寫入用戶燃氣卡。
補貼時間
將在小區(qū)公示入戶時間
市市政管委稱,北京市燃氣集團已經(jīng)組織人員對全部在冊城市管網(wǎng)范圍內分戶自采暖用戶入戶查表。燃氣集團相關人員入戶前,將在居民小區(qū)公示入戶時間,請用戶務必家中留人,備好燃氣卡,予以配合。
如果用戶拒絕訪員入戶或不能提供燃氣卡,致使無法抄錄表底數(shù)、不能完成補貼量的寫入,將視為用戶自動放棄去年和今年享受采暖用氣補貼的權利。
補貼原因
降低天然氣價格上調影響
2007年4月,根據(jù)國家發(fā)展改革委《關于調整天然氣價格有關問題的通知》的精神,北京市居民天然氣用氣價格上調0.15元/立方米。
為降低天然氣價格上調對北京市天然氣分戶自采暖用戶的影響,市政府對這部分用戶按照采暖用氣量發(fā)放補貼。由市燃氣集團負責城市管網(wǎng)范圍內分戶自采暖用戶補貼的具體實施。